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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: 学校对学生日常学习,实行考勤管理制度,学校有权对违规学生作出思想教育、警告、留校查看、直至责令退学之处分. 责令退学之学生,委托培训协议自动解除,学校不退任何学费。留校查看的学生继续违规受到处分,由家长书面申请方可留校学习,但学校不再对其学习效果(即协议目标)和人身安全负责。总则: 学校对学生日常学习,实行考勤管理制度,学校有权对违规学生作出思想教育、警告、留校查看、直至责令退学之处分. 责令退学之学生,委托培训协议自动解除,学校不退任何学费。留校查看的学生继续违规受到处分,由家长书面申请方可留校学习,但学校不再对其学习效果(即协议目标)和人身安全负责。
第一条:学生在日常学习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规定,听从指导,服从管理,上课期间严禁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、接打电话、听音乐;不得大声喧哗。
1、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,上课期间不允许出教室门或回寝室拿书本用具,特殊情况需出教室,必须向老师请假。
2、上课期间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、发短信、听音乐、玩手机,经老师思想教育改正,累教不改者,学校将作出警告、留校查看之处分。
第二条:学生在学习期间,需勤奋求学,积极完成作业。学校定期安排模拟考试,做为检测学习效果、调整教学安排的依据.为保障培训的目标效果,学生需参加并认真考试。
1、多次不完成作业,且累教不改者,学校作出警告处分。
2、无故缺考者、参加考试却不交卷的学生,一次和两次,思想教育;累计三次,警告;四次,学校将作出严重警告,并通知家长;累计达五次者,留校查看。
第三条: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勤奋上进、刻苦学习、生活上不攀比。学生打架斗殴的,作退学处理,参与者作严重警告,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四条:自觉维护学习环境、休息环境,爱护学校公共财产。不得乱扔纸屑、杂物,不随地吐痰,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,不得随意在墙壁、门窗上乱贴、乱写、乱画。如有损坏,需照价赔偿。
第五条:珍爱生命,不吸烟,不喝酒,拒绝毒品。不加入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不参与非法活动。
第六条:学生须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旷课。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,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住宿作息制度。
1、一周内迟到、早退累计达到五次者,学校作警告处分;一个月内,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学生,学校作留校查看之处分。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,当月继续迟到、早退的,学校将责令退学。
2、旷课一次,思想教育;旷课两次,警告;旷课三次,严重警告,并通知家长;旷课四次,留校查看;五次,责令退学;
3、凡无故旷课两天以上、或未经学校批准而离校两天以上者,直接责令其退学。
第七条 学生请假制度
1、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。
2、因事因病无法按时上课者,请假一天以内,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或管理老师递交请假条,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课 者按旷课处理。
3、学生请病假或事假需一天以上,则需家长说明原因,经学校同意后方能离校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4、每次请假需要有学校正规请假条,注明出校时间,返校时间,具体请假事由等,并按承诺,按时返校。
5、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一天以上的,第一次严重警告,第二次留校查看、情节严重者,直接责令其退学。
6、在寝室住宿的学生,必须按时就寝。若因事需晚归,需家长打电话向班主任说明原因。
7、学生离校期间,需遵守社会法规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、一切行为后果,学校不负任何责任。
第一条:学生在日常学习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规定,听从指导,服从管理,上课期间严禁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、接打电话、听音乐;不得大声喧哗。
1、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,上课期间不允许出教室门或回寝室拿书本用具,特殊情况需出教室,必须向老师请假。
2、上课期间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、发短信、听音乐、玩手机,经老师思想教育改正,累教不改者,学校将作出警告、留校查看之处分。
第二条:学生在学习期间,需勤奋求学,积极完成作业。学校定期安排模拟考试,做为检测学习效果、调整教学安排的依据.为保障培训的目标效果,学生需参加并认真考试。
1、多次不完成作业,且累教不改者,学校作出警告处分。
2、无故缺考者、参加考试却不交卷的学生,一次和两次,思想教育;累计三次,警告;四次,学校将作出严重警告,并通知家长;累计达五次者,留校查看。
第三条: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勤奋上进、刻苦学习、生活上不攀比。学生打架斗殴的,作退学处理,参与者作严重警告,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四条:自觉维护学习环境、休息环境,爱护学校公共财产。不得乱扔纸屑、杂物,不随地吐痰,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,不得随意在墙壁、门窗上乱贴、乱写、乱画。如有损坏,需照价赔偿。
第五条:珍爱生命,不吸烟,不喝酒,拒绝毒品。不加入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不参与非法活动。
第六条:学生须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旷课。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,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住宿作息制度。
1、一周内迟到、早退累计达到五次者,学校作警告处分;一个月内,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学生,学校作留校查看之处分。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,当月继续迟到、早退的,学校将责令退学。
2、旷课一次,思想教育;旷课两次,警告;旷课三次,严重警告,并通知家长;旷课四次,留校查看;五次,责令退学;
3、凡无故旷课两天以上、或未经学校批准而离校两天以上者,直接责令其退学。
第七条 学生请假制度
1、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。
2、因事因病无法按时上课者,请假一天以内,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或管理老师递交请假条,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课 者按旷课处理。
3、学生请病假或事假需一天以上,则需家长说明原因,经学校同意后方能离校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4、每次请假需要有学校正规请假条,注明出校时间,返校时间,具体请假事由等,并按承诺,按时返校。
5、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一天以上的,第一次严重警告,第二次留校查看、情节严重者,直接责令其退学。
6、在寝室住宿的学生,必须按时就寝。若因事需晚归,需家长打电话向班主任说明原因。
7、学生离校期间,需遵守社会法规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、一切行为后果,学校不负任何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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